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0〕315号)文件精神及学校招生就业处下发的《关于开展评选湖南省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《世界杯足球购买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办法》。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政治思想过硬。
2.学习勤奋刻苦,学业成绩优秀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。
3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。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。
4.身体健康,在校期间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。
5.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(助学金不包括在内)。
(2)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,或校级优秀学生乙等奖学金、优秀学生甲等奖学金、陶铸奖学金等,或者评选规模、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。
(3)创新创业成效显著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
①校级以上(含)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;
②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、“创青春”大学生创业大赛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创新创业竞赛校级一等奖(排名前二名,含主持)以上;
③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(含)以上发表学术论文;
④申请获得发明专利(排名第一);
⑤毕业前以法人身份注册运营公司一年以上;
⑥已完成创新创业学分10分以上。
6.其他:
(1)对响应国家号召,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到基层、边远地区、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(2)同等条件下推荐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为优秀毕业生。
(3)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原则上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。
二、推荐名额
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,我院共推荐9名湖南省优秀毕业生人选,包含8名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及1名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1名;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,满足毕业条件的,可优先评选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三、评选办法
具体评选办法如下:
1.班级提名。1月6日前,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,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。
2.学院考察。1月7-1月11日,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,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推荐名单。推荐名单在学院主页、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等公示3天后确定推荐名单,1月14日上报学校。
3.学校推荐。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,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,确定推荐名单,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、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教育厅学生处。
4.省教育厅审定。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,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。
四、上报材料要求
1.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附件2);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填写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附件3)
2.支撑材料
(1)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:须提供扫描件(PDF格式)和复印件;
(2)奖励证书:须提供扫描件(PDF格式)和复印件,如遗失请到发证单位补充相关证明。
⑶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:立项文件、获奖证书或论文、专利授权等扫描件(PDF格式)和复印件;以公司运营申报的毕业生,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以及缴税证明扫描件(PDF格式)和复印件;创新创业学分累计10学分以上证明由创新创业学院出具;大学期间个人表现情况及自主创业情况简述(2000字左右)。
⑷退伍优秀毕业生:①退伍证复印件;②成绩单。